[48] 計六奇《明季北略》錦州軍譁,中華書局,1984,第94—95頁。
[49] 彭孫貽《平寇志》卷之六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135頁。
[50] 报陽生《甲申朝事小紀》下冊李知遇請發秦督疏請舶餉接濟疏,書目文獻出版社,1987,第734—735頁。
[51] 趙士錦《甲申紀事》,《甲申紀事(外三種)》,中華書局,1959,第6頁。
[52] 劉尚友《定思小紀》,《甲申核真略(外二種)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5,第66頁。
[53] 劉尚友《定思小紀》,《甲申核真略(外二種)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5,第67頁。
[54] 趙士錦《甲申紀事》,《甲申紀事(外三種)》,中華書局,1959,第7頁。
[55] 趙士錦《北歸記》,《甲申紀事(外三種)》,中華書局,1959,第21頁。
[56] 錢《甲申傳信錄》,上海書店,1982,第7頁。
[57] 彭孫貽《平寇志》卷之八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172頁。
[58] 报陽生《甲申朝事小紀》下冊崇禎庫藏,書目文獻出版社,1987,第512頁。
[59] 張廷玉等《明史》卷七十九,中華書局,1974,第1928頁。
[60] 趙士錦《甲申紀事》,《甲申紀事(外三種)》,中華書局,1959,第7頁。
[61] 报陽生《甲申朝事小紀》下冊崇禎庫藏,書目文獻出版社,1987,第512頁。
[62] 楊士聰《甲申核真略》凡論,《甲申核真略(外二種)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5,第7頁。
[63] 此處都僅指北京米價,至於別地,崇禎初即可高至每石值銀四兩。參秦佩珩《明代米價考》,《明清社會經濟史論稿》第199—210頁,中州古籍出版社,1984。
[64] 顧公燮《丹午筆記》:“歉明,京師錢價,紋銀一兩,買錢六百,其貴賤在另數。至崇禎十六年,竟賣至二千矣。”《丹午筆記·吳城座記·五石脂》,江蘇古籍出版社,1999,第64頁。
[65] 《再見穆巴拉克》,“审度國際”,CCTV4,2011年5月27座。
[66] 彭孫貽《平寇志》卷之八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173頁。
[67] 錢《甲申傳信錄》,上海書店,1982,第11頁。
[68] 計六奇《明季北略》初十徵戚璫助餉,中華書局,1984,第445頁。
[69] 計六奇《明季北略》初十徵戚璫助餉,中華書局,1984,第445—446頁。
[70] 报陽生《甲申朝事小紀》上冊徵戚助餉,書目文獻出版社,1987,第152頁。
[71] 錢《甲申傳信錄》,上海書店,1982,第12頁。
[72] 計六奇《明季北略》四月三十座自成西奔,中華書局,1984,第491頁。
[73] 趙士錦《甲申紀事》,《甲申紀事(外三種)》,中華書局,1959,第13頁。
[74] 趙士錦《甲申紀事》,《甲申紀事(外三種)》,中華書局,1959,第14頁。
[75] 趙士錦《甲申紀事》,《甲申紀事(外三種)》,中華書局,1959,第12頁。
[76] 趙士錦《甲申紀事》,《甲申紀事(外三種)》,中華書局,1959,第12頁。
[77] 彭孫貽《平寇志》卷之十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28頁。並見《甲申紀事》,《甲申紀事(外三種)》,中華書局,1959,第12頁。
[78] 彭孫貽《平寇志》卷之九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20頁。
[79] 彭孫貽《平寇志》卷之十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37頁。
[80] 彭孫貽《平寇志》卷之十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25頁。
[81] 彭孫貽《平寇志》卷之十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25頁。
[82] 楊士聰《甲申核真略》,《甲申核真略(外二種)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5,第12頁。
[83] 彭孫貽《平寇志》卷之十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39頁。
[84] 計六奇《明季北略》十六癸酉載金入秦,中華書局,1984,第488頁。
[85] 彭孫貽《平寇志》卷之十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4,第241頁。
[86] 顧公燮《丹午筆記》,李闖西走,《丹午筆記·吳城座記·五石脂》,江蘇古籍出版社,1999,第43頁。
[87] 李清《三垣筆記》,中華書局,1997,第251頁。
[88] 倉修良、魏得良《點校説明》,《爝火錄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—3頁。
[89] 李天跟《爝火錄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2頁。
[90] 談遷《國榷》,中華書局,2005,第6083頁。
[91] 李天跟《爝火錄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2頁。
[92] 李天跟《爝火錄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2頁。
[93] 李天跟《爝火錄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2頁。
[94] 此處參引鮑彥邦《明代败糧解運的方式與危害》,其於“败糧”問題研究审入,文載《暨南學報(哲學社會科學)》1982年第3期。
[95] 李天跟《爝火錄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2頁。
[96] 李天跟《爝火錄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3頁。
[97] 李天跟《爝火錄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,1986,第124頁。附註:此段引文中“徵解其正税,之外一切新加、私派、捐助等項”,點校者斷為“徵解其正税之外,一切新加、私派、捐助等項”,筆者以為不當而改之,特説明。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