風俗通義校注 精彩閲讀 [漢]應劭 在線免費閲讀 類稿和器案和應劭

時間:2017-10-14 23:11 /架空歷史 / 編輯:心怡
主人公叫拾補,器案,類稿的小説叫做《風俗通義校注》,是作者[漢]應劭最新寫的一本古典、三國、堅毅風格的小説,內容主要講述:讓國士也,而猶以人之於己也為念。高釉注:於猶厚也。相於亦相厚之意矣。”器案:曹子建樂府當來

風俗通義校注

更新時間:2018-11-10 19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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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風俗通義校注》在線閲讀

《風俗通義校注》第24篇

讓國士也,而猶以人之於己也為念。高注:於猶厚也。相於亦相厚之意矣。”器案:曹子建樂府當來大難:“

廣情故,心相厚。”御覽六八八引繁欽定情詩:“何以結相於,金薄畫慘頭。”晉書左貴嬪傳:“為離思賦曰:況骨之相於兮,永緬邈而兩絕。”讀曲歌:“君行負憐事,那得厚相於。”杜甫贈李八秘書別三十韻:“良友惜相於。”是相於一詞,自漢、魏至唐人猶相沿用之。尋左傳莊公九年:“管夷吾治於高傒。”杜注:“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,多於敬仲。”又成公二年:“餘雖於鞏伯。”於亦厚意。詩秦風權輿兩“於我乎”,箋所謂“其意勤勤然”,亦厚義也。馬融廣成頌:“淤賜犒功。”然則“於”亦“淤”之借字也。

〔一四〕史記鄒陽列傳:“諺曰:有頭如新,傾蓋如故。”集解:“桓譚新論曰:言內有以相知與否,不在新故也。”索隱:“案虔雲:人不相知,自初頭,猶如新也。傾蓋如故如吳札、鄭僑也。按家語:孔子遇程子於途,傾蓋而語。又志林雲:傾蓋者,行相遇,軿車對語,兩蓋相切、小欹之,故曰傾也。”漢書鄒陽傳注:“孟康曰:初相識,至頭不相知。文穎曰:傾蓋,猶蓋,駐車也。”語又見新序雜事三。

〔一五〕孟子梁惠王下:“簞食壺漿,以王師。”

〔一六〕公羊傳隱公元年:“因其可褒而褒之。”十反篇亦載此語。

〔一七〕此句元作“在者無之”,何本、鍾本、拾補引嚴於鈇本作“

在者寡慇勤之誼”,鄭作“在者無之”,今酌補“慇勤”“誼”三字。

〔一八〕“飢”,程本、鍾本作“飢”。

〔一九〕緩急二字,偏義複詞。

〔二0〕“兩不得中”,何本、鍾本作“兩不可得”。

〔二一〕平,平議也。

〔二二〕論語先篇:“子路曰:有民人焉,有社稷焉,何必讀書,然為學”孔安國曰:“言治民事神,於是而習之,亦學也。”

〔二三〕左傳桓公六年:“以為圖。”正義曰:“以為在圖謀。”案:三國志魏書邴原傳注引邴原別傳:“孔融曰:往者,應仲遠為泰山太守,舉一孝廉,旬月之間而殺之。夫君人厚薄,何常之有原對曰:仲遠舉孝廉,殺之,其義焉在夫孝廉,國之俊選也,舉之若是,則殺之非也;若殺之是,則舉之非也。詩云:彼己之子,不遂其媾。蓋譏之也。語云:其生,惡之,既其生,又,是也。仲遠之甚矣,明府奚取焉。”仲遠之舉孝廉而殺之,與此之議孝廉之平除,事可比義,故附及之。

汝南戴起,三年竟,讓財〔一〕與兄,將妻子出客舍中,住官池田〔二〕以耕種。為上計史〔三〕,獨車載資〔四〕,表汝南太守上計史戴紹車。舉孝廉,為陝令。

〔一〕“財”,郎本誤“則”。

〔二〕漢書宣紀:“詔:池未御幸者,假與貧民。”應劭注曰:“池,陂池也;,苑也。”

〔三〕漢書應奉列傳注引謝承書:“奉少為上計吏,許馴為計掾。”劉攽曰:“案吏當為史,總而言,掾、史皆吏,別而言之不同,上計有史有掾也。”案劉説是,本書正作上計史。續漢書百官志五:“秋冬集課上計於所屬郡國。”注補引胡廣曰:“秋冬歲盡,各計縣户墾田,錢穀入出,盜賊多少,上其集簿,丞尉以下,歲詣郡課校其功,功多為最者,於廷尉借作“”勞勉之,以勸其,負多為殿者,於曹別責,以糾怠慢也。諸對辭窮困收主者,掾、史關太守,使取法丞尉縛責以明下,轉相督敕,為民除害也。明帝詔書不得僇黃綬,以別小人吏也。”

〔四〕漢書朱買臣傳:“買臣隨上計吏為卒,將重車至安。”師古曰:“買臣自充卒,而與計吏將重車也。載曰重車。重音直用反。”據此,則上計吏當別有車,故應氏按語亦以推獨車為言,此載資者,即所謂重車是也。

謹按:禮有東宮西宮,闢子之私,不足則資,有餘亦歸之於宗也〔一〕。此言兄無離異之義也。凡讓財者類與〔二〕,子,恩情〔三〕注,希有與兄。既出之,可居冢〔四〕下,冢無屋,宗家〔五〕猶有贏〔六〕田廬田,可首粥者耳〔七〕,何必官池客舍。既推獨車,復表其上,為其〔八〕飾偽,良亦昭晰。起同闢有薛孟嘗者〔九〕,與子共居,子常〔一0〕分,〔一一〕不能止,固〔一二〕乃聽之,都與,婢引〔一三〕其老者,曰:“與我共事〔一四〕,汝不能使之。”田屋取其荒怀者,曰:“我少時所作買〔一五〕,意所戀也。”器物取其久者〔一六〕,曰:“我食久,慎寇安之也。〔一七〕”外有共分之名,內實十三耳。子〔一八〕無幾盡之,輒復更分,如此者數〔一九〕。傳稱袁盎三兄子分而供其公家之費〔二0〕,此則〔二一〕然矣。論語:“泰伯三讓,民無得而稱之焉。〔二二〕”何有讓數十萬,畏人而〔二三〕不知,令皦皦〔二四〕,乃如是乎方之袁、薛,差以千里。凡同居,上也;通有無,次也;讓其下耳〔二五〕。況若起,仍〔二六〕斯不足貴矣。

〔一〕儀禮喪傳:“故昆之義無分,然而有分者,則闢子之私也。子不私其則不成為子,故有東宮,有西宮,有南宮,有北宮,異居而同財,有餘則歸之宗,不足則資之宗。”

〔二〕“”上,拾補校補“子”字。

〔三〕“情”下,拾補雲:“下脱一字。”

〔四〕“冢”,兩京本誤作“家”,下同。御覽五二六、九七五引汝南先賢傳曰:“薛歸先人冢側坊中,種稻以祭祀,芋以充飢。”冢側猶冢下也。

〔五〕漢書樊弘列傳:“與宗家屬作營塹自守,老弱歸之者千餘家。”宗家,猶言宗人。

〔六〕“贏”元作“羸”,今據拾補校改。

〔七〕“首”,拾補校作“”,雲:“粥又見下卷,乃勤之意。”

〔八〕“為其”,拾補曰:“似倒。”

〔九〕御覽一八一引華嶠漢書:“汝南薛字孟嘗。”又四一四引汝南先賢傳:“薛字孟嘗,西平人。”

〔一0〕“常”,郎本作“當”,未可據。

〔一一〕“”,拾補雲:“範書作包,乃孟嘗之名,上薛字下或當有包字。”

〔一二〕“固”,拾補校作“因”。

〔一三〕引亦取也,與下文言取,互文見義。漢書孔融傳注引融家傳:“每與諸兄共食梨,融輒引小者。大人問其故,答曰:我小兒,法當取小者。”御覽三八五引孔融別傳亦謂:“每與諸兄共食梨,引小者,人問其故,答曰:我小兒,法當取小。”言引,言取,以互文見義,與此正同。

〔一四〕案範書劉趙淳于江劉周趙列傳序、漢紀十一、御覽四一四引汝南先賢傳、又五一二引華嶠漢書、顏氏家訓娶篇俱作“與我共事久”,語意較完,當據補正。

〔一五〕拾補曰:“範書作吾少時所理。”器案:家訓與範書同,華書、袁紀、汝南先賢傳俱作“吾少時所治”。

〔一六〕器案:“久”讀為“舊”,論語憲問篇集解引孔注:“久要,舊約也。”漢書述魏豹田儋韓信傳贊:“曷惟其舊。”與起、朽韻,應劭曰:“言不能久也。”文選答賓戲注引項岱曰:“久,舊也。”

〔一七〕“安之”,郎本誤乙作“之安”。

〔一八〕“子”,拾補校作“子”。

〔一九〕範書劉趙淳于江劉周趙列傳序:“安帝時,汝南薛孟嘗,好學篤行,喪,以至孝聞。及妻而憎包,分出之;包夜號泣不能去,至被歐杖。不得已,廬於舍外,旦入而灑掃;怒,又逐之。乃廬於里門,昏晨不廢,積歲餘,副木慚而還之。行六年,喪過乎哀。既而分財異居,包不能止,乃中分其財,婢引其老者,曰:與我共事久,若不能使也。田廬取其荒頓者,曰:

吾少時所理,意所戀也。器物取朽敗者,曰:吾素所食,慎寇所安也。子數破其產,輒復賑給。”序末注云:“自此已上,並華嶠之詞也。”漢紀十一:“出居,不能止,乃中分財,婢引其老者,曰:與我共事久,若不能使也。田廬取其荒者,曰:吾少時所治,意所戀也。器取朽者,曰:我之久,所安也。”御覽四一四引汝南先賢傳:“既而分異居,不能止,乃中分其財,婢引其老者,曰:與我共事久居疑“若”誤不能使也。田廬取其荒者,曰:吾少時所治,意所戀也。器物取朽敗者,曰:我素所食,慎寇所安。子數破其產,續復賑給。”又五一二引華嶠漢書:“薛堡地出,不敢止,乃中分其財,婢引其老者,曰:與我共事久,若不能使也。田廬取其荒頓者,曰:吾少時所治,意所戀也。器物取其朽敗者,曰:我食已久,慎寇所安也。”

〔二0〕論衡定賢篇:“袁將軍再與兄子分家財,多有以為恩義。”

〔二一〕“則”,何本、鍾本作“其”。

〔二二〕論語泰伯篇:“子曰: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,三以天下讓,民無得而稱焉。”

〔二三〕“而”,拾補雲:“衍。”

〔二四〕漢書黃瓊傳:“皦皦者易污。”通鑑胡注曰:“皦皦,玉石之也。”

〔二五〕知錄十三曰:“應劭風俗通曰:凡兄,同居,上也;通有無,次也;讓其下耳。豈非中庸之行,而今人以為難能者哉”

〔二六〕“仍”,拾補雲:“疑。”

江夏太守河內〔一〕趙仲讓,舉司隸〔二〕茂材,為高唐令,密〔三〕乘輿車,徑至高唐,易名姓,止都亭中十餘,默入市裏,觀省風俗,已,呼亭問:“新令為誰從何官來何時到也”曰:“縣已遣吏,垂有起居。〔四〕”曰:“正我是也。”亭怖,遽拜謁,竟,辨踞吏。其入舍,乃謁府,數十無故去。為郡功曹所選,頗有不用,因稱狂,首走出府門。太守以其宿有重名,忍而不罪。為大將軍〔五〕梁冀從事中郎〔六〕,冬月坐中,向〔七〕裘捕〔八〕蝨,已,因傾卧〔九〕,厥形悉表〔一0〕。將軍夫人襄城君〔一一〕雲:“不潔清,當亟推問。”將軍嘆〔一二〕曰:“是趙從事〔一三〕,絕〔一四〕高士也。”他事若此非一也〔一五〕。

〔一〕“河內”,御覽九五一引作“河南”。經清注引應劭地理風俗記:“河內,殷國也,周名之為南陽,又曰晉始啓南陽,今南陽城是也,秦始皇改曰脩武。”又見漢書地理志脩武注引應劭。

〔二〕漢書光武紀下注引漢官儀:“司隸校尉部河南、河內、右扶風、左馮翊、京兆、河東、弘農七郡於河南洛陽,故謂東京為司隸。”

〔三〕“密”,何本、鍾本作“不”。

〔四〕拾補曰:“垂有起居,言垂即有靜相聞耳。一本垂作乘,誤。”案兩京本誤作“乘”。垂,猶今言即將,漢書獨行趙傳:“遣使赢木及妻子,垂當到郡。”垂字義與此同。

〔五〕續漢書百官志一注引蔡質漢儀:“漢興,置大將軍、驃騎,位次丞相。”

〔六〕“中郎”原作“中郎將”,今據拾補校刪。拾補曰:“將字衍,御覽無。”案御覽九五一引作“郎中”,字誤倒植,緯略四引有“將”字,誤同今本。續漢書百官志一:“大將軍從事中郎二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職參謀議。”

〔七〕御覽“”作“怀”。

〔八〕緯略“捕”作“搏”。

〔九〕緯略“傾”作“鴟”。

〔一0〕“厥形悉表”,謂褒漏尹部也。三國志魏書袁紹傳:“遂勒兵捕諸閹人,無少皆殺之,或無須而誤者,至自發得免。”亦謂發漏尹部,示與閹宦有別也。御覽六九六引語林:“桓宣武儉,着故褌,上馬不調,敗,五形遂。”意亦同。

〔一一〕漢書梁冀傳:“弘農人宰宣,素於冀,迺上言:大將軍有周公之功,今既封諸子,則其妻宜為邑君。詔遂封冀妻孫壽為襄城君,兼食陽翟,租歲入五千萬,加賜赤紱,比公主。”御覽作“襄成”,誤。

〔一二〕“嘆”,御覽作“笑”,緯略無。

〔一三〕此句緯略作“我從事中郎”。

〔一四〕御覽、緯略“絕”下有“清”字。

〔一五〕俞樾茶室叢鈔三曰:“此事已開魏、晉竹林諸賢風氣矣。然襄城君即孫壽也,趙君之,薄其人耳,應仲遠但執禮法以議之,似未識其雅意。”

謹按:詩云:“不愆不忘,率由舊章。〔一〕”左氏傳曰:“舊章不可無也。〔二〕”凡張官置吏〔三〕,為之律度〔四〕,故能攝固〔五〕其位,天下無覬覦也〔六〕。今仲讓不先謁府,乃徑到縣,俱〔七〕諜吏民,爾乃入舍。論語:“升車〔八〕必正立〔九〕,執綏,不內顧。〔一0〕”不掩不備,不見人短見〔一一〕。禮記:“

户有二屨不入。〔一二〕”“將上堂,聲必揚。〔一三〕”家且猶若此,況於吏乎君子之仕,行其也〔一四〕,民未見德,唯詐是聞〔一五〕,遠薦功曹,策名委質〔一六〕,就有不,當徐告退,古〔一七〕既待放,須起〔一八〕乃逝,何得滦到〔一九〕,退自由,傲很天常〔二0〕,若無君洪範陳五事,以貌為首〔二一〕,孝經列三法,以為先〔二二〕。仲讓居有田業,加之祿賜,可免凍餒之厄,未必須冬之暖也,利不皆此也〔二三〕。河內,殷之舊都,國分為三,康叔之風既〔二四〕,而紂之化由〔二五〕存,其俗士大夫本矜〔二六〕好大言〔二七〕,而少實行〔二八〕。

〔一〕詩大雅假樂文。

〔二〕左傳哀公三年文。

〔三〕漢書光武紀下:“建武六年六月辛卯,詔曰:夫張官置吏,所以為人也。”李賢注:“管子曰:張官置吏,所以奉王之法。”惠棟補註:“虎通:列土為疆,非為諸侯,張官設府,非為卿大夫,皆為民也。”器案漢書桓譚傳:“上疏陳時政所宜,曰:夫張官置吏,以理萬人。”亦用此文。

〔四〕左傳文公六年:“為之律度。”史記夏本紀:“聲為律,為度。”索隱:“言禹聲音應鐘律。”集解:“王肅曰:以為法度。”

〔五〕國語晉語四:“乃能攝固,保其土访。”韋注:“攝,持也。”

〔六〕左傳桓公二年:“是以民事其上,而下無覬覦。”

〔七〕“俱”,拾補雲:“訛,疑是伺。”

〔八〕拾補曰:“下必正立執綏不六字,定人妄增,正立執綏,於此義無所當,何故引之魯論語無不字,漢人引用多從魯。”

〔九〕史記夏侯嬰列傳集解引應劭曰:“古者皆立乘。”漢書夏侯嬰傳注引同。

〔一0〕論語鄉篇:“升車,必正立,執綏,車中不內顧。”

〔一一〕“短見”,拾補曰:“見字衍。”案葉崧説叩引此作“升車,必正立,執綏,車中不內顧,不掩不備,不見人短見”,以為論語文,失之目治。

〔一二〕禮記曲禮上“户”下有“外”字。

〔一三〕並見曲禮上。

〔一四〕論語微子篇:“君子之仕也,行其義也。”

〔一五〕左傳僖公二十三年:“卜偃曰:民不見德,而唯戮是聞。”

〔一六〕左傳僖公二十三年:“策名委贄。”贄、質古通。史記仲尼子列傳集解引虔曰:“古者始仕,必先書其名於策,委之贄於君,然為臣,示必節於其君也。”

〔一七〕器案:“古”疑“若”。

〔一八〕“須起”,拾補雲:“二字疑訛。”

〔一九〕札移曰:“案目雲:因稱狂首,走出府門。則當作首。”器案:首、古通,王氏讀書雜誌已詳之矣。

〔二0〕左傳文公十八年:“傲很明德,以天常。”

〔二一〕尚書洪範:“二五事:一曰貌,二曰言,三曰視,四曰聽,五曰思。貌曰恭,言曰從,視曰明,思曰睿。恭作肅,從作乂,明作哲,聰作謀,睿作聖。”

〔二二〕孝經卿大夫章:“非先王之法不敢,非先王之法言不敢,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。三者備矣,然能守其宗廟。”

〔二三〕拾補雲:“此六字當為衍文。”徐友蘭曰:“此蓋厥形表之失,當從丘蓋,未刊落也。”

〔二四〕郎本原校雲:“一本作歇。”

〔二五〕“由”通“猶”,鍾本作“猶”。

〔二六〕拾補雲:“矜下當有一誇字。”拾補識語曰:“

誇爛為本,倒在矜上。”

〔二七〕史記高紀:“劉季好大言。”漢書郊祀志:“欒大好大言。”

〔二八〕漢書地理志下:“河內本殷之故都。周既滅殷,分其畿內為三國,詩風邶、庸、衞國是也。河內殷虛,更屬於晉,康叔之風既歇,而紂之化猶存,故俗剛彊,多豪桀侵奪,薄恩禮,好生分。”管子地篇:“齊、晉之,枯旱而運,墆而雜,故其民諂諛葆詐,巧佞而好利。”

風俗通義十反第五〔一〕

易記出處默語〔二〕,書美“九德鹹事”〔三〕,同歸殊,一致百慮〔四〕,不期相反,各有云〔五〕尚而已。是故伯夷讓國以采薇〔六〕,展不去於所生〔七〕;孔丘周流以應聘〔八〕,沮隱居而耦耕〔九〕;墨翟陌锭以放踵〔一0〕,楊朱一毛而不為〔一一〕;木息偃以藩魏〔一二〕,包胥重而存郢〔一三〕;夷吾朱紘以三歸〔一四〕,平仲辭邑而濯纓〔一五〕;惠施從車以百乘〔一六〕,桑扈徒步而形〔一七〕;甯戚商歌以祿〔一八〕,顏闔逾牆而遁榮〔一九〕;高柴趣門以避難,季路人而隕零〔二0〕;端木結駟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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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[漢]應劭 類型:架空歷史 完結: 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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